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,讓父母們正式進入“依法帶娃”時代。由“家事”上升為“國事”后,家庭教育值得更多家長重視。1月5日,在北京市政協(xié)十三屆五次會議上,圍繞家庭教育的相關問題,記者對話多位市政協(xié)委員。其中,市政協(xié)委員、北京聯(lián)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副教授毛穎梅建議,應在北京市進行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的普法工作,改善“養(yǎng)而不教”和“教而不當”這兩大家庭監(jiān)護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。
剛剛進入一所小學當老師的李平,概括自己是一個被“散養(yǎng)”長大的孩子。李平坦言,自己在姥姥家被“散養(yǎng)”長大,但并不希望弟弟也被“散養(yǎng)”。“他成長的社會環(huán)境相比我小的時候已經發(fā)生了巨大變化,需要有人管束和節(jié)制,特別是在上網這件事上。”
李平也在日常教學工作中關注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。她坦言,盡管自己班上孩子年齡相似,但表現(xiàn)卻天差地別。“學校教育之外,更多的‘功課’要在家里做,不是書面作業(yè),而是家長對孩子們的教育。”
市政協(xié)委員、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徐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,“長期以來,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的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意識不強,對未成年人生而不養(yǎng)、養(yǎng)而不教、教而不當?shù)默F(xiàn)象不同程度存在,有的甚至將實施家庭暴力混同為家庭教育方式,有的將教育孩子的責任完全推給學校,對孩子的不良行為表現(xiàn)不聞不問”。
為讓家長能夠更好了解作為家長的責任和義務,毛穎梅建議,對家庭教育的宣傳應該通過各種渠道,進行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內容的普及,提升家長參與和科學育兒的意識。“比如司法部門能夠及時整理未成年人家庭監(jiān)護失當?shù)南嚓P案例,進行宣傳和普法。”
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,家庭教育都處在學校教育的輔助和從屬地位。毛穎梅強調,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的出臺,將家庭教育提升到和學校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。“很多家長會擔憂,覺得這個法律是針對家長的。但從法律條文來看,這部法律并未設置很多嚴重的處罰措施,而是用到訓誡這個詞。而且除了對家庭責任作出明確要求外,也有國家層面的指導、社會的支持和各個部門的協(xié)同。”
徐凡也指出,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中對社會、政府等多方責任都作出界定。“這樣的形式能讓家庭在迷茫和困惑的時候,尋求社會的幫助。從社區(qū)街道到社會組織,都能幫助家長更好地處理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問題。”
值得關注的是,在市政協(xié)十三屆五次會議上,婦聯(lián)界別同樣帶來《加快推進北京市家庭教育立法》的提案。提案指出,針對家庭教育資源碎片化、基層家庭教育指導專職人員缺乏等問題,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供給保障機制、家庭學校社會協(xié)同育人機制等都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。同時,參與家庭教育的社會服務機構良莠不齊,準入條件、考評標準等規(guī)范機制也需規(guī)范。
“隨著對兒童身心發(fā)展規(guī)律的探索不斷深入,家庭教育的有效開展,更加需要專業(yè)力量的支持。目前全國和地方有家庭教育學會等機構,在這基礎上,需要再去調研和制定相關專業(yè)人員的準入標準,出臺相關措施。在我看來,像家庭教育指導師這樣的崗位門檻宜高不宜低。”毛穎梅表示,該法在執(zhí)行和宣傳時要關注把控方向的正確。“如果由不專業(yè)的從業(yè)人員提出不當?shù)慕ㄗh,會給家長營造新的焦慮,甚至形成利益鏈條,這就和引導家長立德樹人的初衷相違背了。”(記者程銘劼趙博宇)